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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李美佳(高级合伙人)

联盛律师党支部书记

教育背景:江苏省司法学校(现江苏警官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

工作经历

1992年8月—2005年6月 江苏省司法学校(江苏警官学院)

2005年6月一2006年12月 创业;

2007年1月—2021年12月 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专职律师、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

2021年12月至今 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

李美佳律师先后在江苏省司法学校和江苏警官学院从事法学教育工作十余年,十多年政法院校教育工作经历,为其打下了丰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从学校辞职后,李美佳律师始终坚守“当事人至上,法律至上”的执业理念,潜心钻研律师业务,先后成功代理数百起刑事案件。在刑民交叉领域和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方面,有着较深的研究。现专注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辩护和代理。


社会兼职

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

江苏警官学院客座教授

东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

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律师人才库律师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江苏省法学会刑诉法研究会理事

南京市法学会刑法刑诉法研究会理事


荣誉与奖项

2011年被司法部评为 “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

2011年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全省律师优秀共产党员”;

2013年被南京市律师协会评为“服务社区结对共建优秀共产党员”;

2018年被南京市律师协会授予“优秀刑事辩护业务大奖”;

2019年获江苏省“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称号;

2019年获“江苏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奖”;

2020年获南京市律师协会“2019年度优秀刑事辩护业务律师”荣誉称号。


著作论文

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对律师业务的影响》发表于《中外企业家》;

2009年12月,《劳务用工人员成为贪污罪主体的法律思考——从一起劳务用工人员成为贪污罪主体的案例说起》发表于《新余高专学报》;

2011年10月,《完善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几点建议》发表于《中外企业家》;

2016年11月,《认罪认罚制度从宽制度中如何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发表于《2016年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论文集》;

2017年11月,《论如何加强我国对民营企业的刑法保护》发表于《2017年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论文集》;

2017年12月,《论刑事辩护律师如何在审前程序中争取案件“不起诉”》发表于《2017年江苏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论文集》;

2018年1月,《论如何加强我国对民营企业的刑法保护》发表于《金陵律师》(2018年第1期);

2018年12月,《从“现实”到“虚拟”——网络寻衅滋事犯罪的刑法适用问题分析》发表于《2018年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论文集》;

2019年12月,《“套路贷”案件中诈骗罪的准确认定》发表于《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论文集》;

2019年12月,《“******生子”可否构成行贿——刑法中“贿赂”范围的再认识》发表于《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论文集》;

2020年11月,《食品监管渎职罪中监督过失责任的准确适用》发表于《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论文集》,并荣获“优秀论文三等奖”;

2020年11月,《电子数据的审查认定与司法完善建议》发表于《江苏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论文集》;

2021年4月,《量刑建议精准化与庭审实质化,冲突还是融合》发表于《南京市法学会刑法刑诉法学研究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题研讨会论文集》,并荣获“优秀论文二等奖”;

2021年10月,《妨害药品管理罪的适用争议探析》发表于《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论文集》;

2021年11月,《民营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建设中的分析与建议——从护航民企发展角度出发》发表于《江苏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论文集》;

2021年11月,《串通投标行为刑事合规治理模式探析》发表于《刑民交叉视野下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建设研讨会会议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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